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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司法局与市律协举办阳江市村(社区)法律顾问业务培训班
来源: | 作者:阳江律协 | 发布时间: 2017-06-30 | 1189 次浏览 | 分享到: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办、市府办《关于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意见》及阳江市司法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通知》的精神,更好地指导和推动全市律师开展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市司法局与市律师协会于2017年6月30日在阳江市委党校报告厅二楼大课室举办阳江市村(社区)法律顾问业务培训班。参加人员有: 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曾颜,副局长邱丽奋,市律协会长许万祥,副会长蔡文锋、李柏桦,市司法局公律科及市律协秘书处全体人员,全市律师及律师实习人员等共100多人。培训班由许万祥主持。


        在开班仪式上,曾颜总结了2017年上半年村居法律顾问工作开展情况,部署了下一阶段的相关工作。邱丽奋传达了《广东省司法厅转发司法部关于黑龙江森耀律师事务所违法违规执业情况的通报》的精神。

        在培训班上,广东省律师协会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广东君言律师事务所的管理合伙人李兰兰律师,紧紧围绕“《民法总则》的理解和适用”的主题,通过案例剖析的的形式,将理论与实际相结合,进行了业务培训。

        广东赢信律师事务所主任欧建华律师,介绍了开展村居法律顾问工作的经验。

        广东省律师协会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广东旭晨律师事务所主任郑剑民律师,对律师在办理刑事案件中的风险防范进行了讲解。郑剑民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06条及近几年来律师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典型案例,从律师执业风险的现实原因、律师在收集证据时的风险防范、律师在会见被告人时的风险防范、严格依法妥善处理好与本方当事人的关系及妥善处理好与对方当事人的关系等五个方面进行了精彩授课,以大量现实案件及精辟务实的执业技巧,向广大律师同行们提出了深刻的警示,并传授了防范技能。

        本次培训班的举办,激发了广大律师及律师实习人员学习和服务的积极性,将进一步深化我市的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