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会设会长一名,副会长若干名。会长是本会的法定代表人,对外代表本会。副会长协助会长工作,在分工的范围内行使职权。会长、副会长应每年向理事会作述职报告,接受理事会考评。
依据本会章程选举的会长、副会长,每届任期四年,可连选连任,但会长连续任期不得超过两届。
会长:曾仕记